社论丨建立公平统一的竞争规则,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
今年以来,我国出台多个政策文件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制度,避免地方政府间继续依靠各种优惠、补贴或返还等“内卷式”竞争,同时将区域竞争引导向更加公平的高质量的格局,因此,各地目前也在探索新的招商引资模式。
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,为了竞争跨国投资,往往降低环境保护标准与本国劳动者保障标准,推行税收、土地等优惠政策,以更低的成本获取境外资金的青睐,被视为逐底竞争。而在我国,各地区之间为了发展本地经济,促进招商引资,也存在类似的竞争方式,以返还土地出让金、税收减免、产业补贴等为抓手,制造了各种“政策洼地”。
这种竞争模式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,并且形成对低劳动成本优势、低环境保护标准、非差异化产业税收优惠等因素的依赖,从而难以提升人力资本的价值,并对高价值人才产生“挤出效应”(类似印度),陷入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,最终难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。
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,我国必须告别以拼要素和资源等价格的逐底竞争方式,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,以绿色发展引导创新与效益。与此同时,要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,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平统一的竞争规则,将市场竞争从依赖要素、资源成本导向各种创新,为提升生产效率创造基础和空间。
2022年3月发布的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提出,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,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,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、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,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。
今年,国务院先后公布了《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以及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,对招商引资进行了规范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,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,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。
以地方的各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例,不同地区之间的逐底竞争制造了各种“政策洼地”,而对成本比较敏感的大都是依赖低人力成本、低土地成本、低环境成本的中低端产业,他们往往利用各种优惠政策进行候鸟式迁徙,享受优惠政策但无法创造更多税收。但是,这会造成行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,有时候会令一些低端产能因为成本优势而无法出清,对产业升级也形成了一定的抑制作用。
事实上,杜绝各种“政策洼地”后,会淘汰那些为了追求确定性“成本差”的低端产能,即主要依靠各种补贴、返还等获益的产能,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提升企业投资的质量。
退出逐底竞争必须在制度上摆脱囚徒困境。地方政府之间的招商引资竞争,主要是当部分城市采取各种优惠后,其他地方如果不跟随,则将会造成本地利益的损失。因此,要实现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竞争市场体系,就必须严厉执行和落实相关政策,避免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创新破坏公平竞争,形成破窗效应。但是,这不等于地方政府不能继续进行招商引资活动,而是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“政策洼地”,向比拼营商环境创“改革高地”转变,奠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和市场基础。